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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530100550140593J-202605-532123 主题分类: 公示公告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26-05-22 16:04
名 称: 关于送达《轻微失信主体认定决定书》的公告
文号: 关键字:

关于送达《轻微失信主体认定决定书》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5-22 1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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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圣美达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云南圣美达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2026年1月1日至3月20日在昆明市“一机游”投诉平台投诉件达785件,投诉量排全市第一;同时,因投诉量靠前连续两个月被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列入全省重点监管名单。为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经营秩序,严厉打击旅行社失信违规经营行为,切实维护游客合法权益,我单位于2026年3月26日组织召开了旅游市场失信违规旅行社责任人专项约谈会。会前通过书面送达、电话通知、短信提醒等多种方式,逐一告知列入约谈范围的旅行社参会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云南圣美达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李军、负责人李松云,以及相关负责人未按要求参加会议,且拒不配合投诉处置。依据《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令第7号,以下简称《规定》)第十五条第(四)项之规定,现对云南圣美达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作出认定为文化和旅游市场轻微失信主体的决定,并实施信用管理措施,期限1年。

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本局依法公告送达,此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对上述决定不服,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相关条款之规定,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昆明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附件:云南圣美达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轻微失信主体认定决定书


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6年5月22日

联系地址:昆明市呈贡区市级行政中心8号楼4楼414室

联 系 人:范钰江    联系电话:0871-63161670


决定书-滇昆文旅信决〔2026〕20002号(云南圣美达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