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4-08-08 15:32 字号: [ 大 中 小 ]
根据《中共昆明市委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昆发〔2019〕60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绩〔2020〕11号)和《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市本级部门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昆财绩〔2024〕3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以下简称“市文旅局”)对2023年度旅游发展资金专项支出项目进行绩效自评。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立项背景
根据《昆明市“十四五”文化、旅游发展规划》及《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十四五”期间旅游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坚持国际化、高端化、特色化、智慧化方向,讲好昆明故事、展示昆明形象,推动旅游“二次创业”和转型升级,加快把昆明建设成为国内一流、国际知名旅游目的地和辐射南亚东南亚国际旅游集散中心。实施景区提升工程、酒店配套工程、文旅融合工程、旅游业态创新工程、旅游市场主体倍增工程、旅游价值延伸工程等十大工程,推动旅游高质量发展。
2.项目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
根据市委、市政府年度重点工作安排和市文化和旅游局工作目标,结合《昆明市旅游发展资金管理使用办法》,“2023年旅游发展资金专项支出”主要开展旅游产业基础工作,旅游开发建设,旅游宣传促销,重大文旅项目策划,市级统筹安置集中隔离场所经费补助及市委、市政府安排的其他项目等工作。
(1)旅游产业基础工作
①旅游培训方面
根据《2023年昆明市导游综合素质提升培训资金使用请示》,2023年计划培训人数为11800人,其中:新导游岗前培训300人,导游资格证考前培训500人,综合素质提升培训11000人。实际培训12400人,其中:素质提升培训10513人,全国导游资格考前培训1414人,新导游岗前培训208人,异地转入培训265人(38期)。培训完成率105.08%。举办昆明市导游(讲解员)技能大赛。通过开展各类旅游专题培训、技能竞赛,提升了旅游从业人员服务质量和综合素质。
一是政务网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政务信息公开、在线办事、政民互动、宣传营销以及各类通知公告发布。截至2023年9月,市文旅局官网平台共发布各类信息942篇,网站总访问量1817453次,独立用户访问总量1106651次,期间省、市政务网站考核均为合格。二是做好昆明数字旅游管理平台运行维护工作,平台以行程单管理为核心,由基础信息备案系统、行程单备案系统、电子合同系统等50余个系统组成,上线十年来,已形成企业监管、从业人员监管、覆盖旅游服务行前行中行后全时段、全要素的智慧行业监管模式。截至目前,昆明数字旅游管理平台已经累计包含1959家涉旅企业备案信息,其中旅行社1322家;23419名导游备案信息,335家旅游景点客统计,220万余个旅游团队行程信息,4174万个团队游客信息,2712辆旅游大巴信息,65万辆次调度信息,598家昆明市住宿单位信息,20余万份已签署旅游电子合同信息;共备案旅游汽车公司63家,车辆计调共174个,驾驶员2248个,旅游车辆3724辆,可调度旅游车辆2712辆。三是推进“一部手机游云南”优化工作,提升游客出游体验。做好“一部手机管旅游”APP软件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完成1个市级、18个县(市)区、开发(度假)园区的城市名片,37个景区数据质量提升工作。四是根据《昆明市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标准》做好昆明老街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中心的运营管理和维护工作。做到全年每天8小时以上运营并提供咨询服务,成为文化旅游公共服务的信息点、交流点和宣传点。
③旅游市场整治工作
一是开展“不合理低价游”专项治理。对知名线上旅行平台进行约谈,联合抵制“不合理低价游”;对各大旅游网站旅游产品进行筛查,清理涉嫌不合理低价游产品,对涉及昆明的旅行社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二是快速处置涉旅投诉、积极处置负面信息。2023年1月1日至11月20日,全市共立案283件,已结案263件,占全省办结案件351件的74.6% 。三是全面开展旅游团队路检路查。7月21日至11月20日,市、县(区)文旅执法机构积极联合公安、市场监管、交运等部门,大力开展路检路查,共检查908个旅游大巴经过或停放点位,出动811个检查小组3504人次,检查旅游团队2834个,导游2834人次,旅游大巴2305辆次,景区394家次,旅行社457家次,现场游客满意度调查4881名,对30起未规范佩戴导游证情况进行现场责令整改,对3名涉嫌无证从事导游业务的人员进行立案调查。四是严格行政执法,严厉打击涉旅违法行为。2023年1月1日至11月15日,共立案查办行政处罚案件240件(含文化案件34件),办结201件(含文化案件34件),共计罚款94.10万元(涉及文化案件罚款3.56万元)。五是对全市33家A级旅游景区建设、管理、运营情况进行全面监督。每季度对全市所有A级旅游景区服务品质、景观质量进行明察暗访。通过市场整治提升全市旅游市场管理和服务品质。
④旅游行业管理工作
一是持续开展涉旅企业诚信评价工作,完成1000余家涉旅企业诚信评价;制定《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红黑榜”制度》,截至目前共发布“红黑榜”10期,119家旅行社和21名导游列入红榜,173家旅行社和47名导游及从业人员被列入黑榜;积极开展失信主体认定,共有3家旅行社及3名从业人员被认定为严重失信主体。二是完善游客购物退货工作机制。依托昆明长水国际机场、昆明南站和昆明火车站设立的“云南省游客购物退货中心”服务点和200个游客购物退货咨询点,持续开展“30天无理由退货”宣传,签订承诺书207份。截至目前,总计受理退货申请14094起,涉及退款金额9053.53万元。三是组织开展文明旅游建设工作。依托各行业协会进一步扩大“文明旅游志愿者队伍”和“合法经营监督志愿者队伍”,充分发挥群众参与行业治理,及时发现不文明及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组织开展了6场主题宣传和20场志愿服务活动,发放诚信手册和文明旅游宣传资料1.8万余份,利用新媒体累计开展6场文明旅游线上宣传活动和11次文明旅游线上宣传报道。四是推进行业标准化建设。编制并实施《旅行社产品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等昆明地方标准,对照《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行业标准、《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等级划分》国家标准,开展相关培训,规范行业管理。完成39家自愿申报的民宿企业州市级初评工作,推荐较为完善、自评分数较高的23家企业申报国家丙级旅游民宿。五是开展2023年度星级饭店评定复核工作,对全市20家三星级及以下星级酒店进行星级复核。六是完成文旅行业反恐防暴突发事件演练,扫黑反恐宣传,提高全市文旅行业扫黑反恐怖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七是对相关情况进行持续监测,做好相关情况研判及处置,抓好重要时间节点的相关情况管控工作,确保相关信息安全。八是开展2023年昆明市旅游增加值核算,对文化和旅游统计及国内游客花费进行调查,为全市的旅游产业发展和决策指导提供支持。
(2)旅游开发建设
①根据《昆明市“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总体方案》,市文旅局牵头负责“平急两用”旅游居住设施建设。市文旅局会同市发改委,按照申报程序完成了昆明疫情防控健康驿站项目、海口林场综合性康养度假项目等4个项目的“省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工作。
②根据《云南省大遗址保护利用和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推进晋宁石寨山考古遗址公园建设。先期分为两部分实施,一是石寨山国家考古遗址公园(一期)—科普研学采购项目(沉浸式展厅、陈列展厅部分)建设;二是石寨山古墓群(含河泊所遗址上蒜一小北侧)保护展示利用项目建设。2023年完成精品文物展厅的设计方案编制并通过专家评审,沉浸式展厅正在进行动画内容设计。展厅已于2024年4月正式进行基础布展施工,预计2024年5月完成布展。同时,完成了河泊所遗址考古发掘用地租用,并完成了石寨山古墓群及河泊所遗址保护展示利用项目概念性设计方案编制,正在推进设计方案深化及项目施工预招标。
③推动旅游品牌创建。计划新创建5个A级景区、2个省级旅游品牌。实际完成昆明融创海世界雪乐园旅游景区、昆明植物园创建为国家4A级旅游景区,云南交通运输职业学院景区创建为国家3A级旅游景区。石林双龙创建为国家旅游特色休闲街区。
(3)旅游宣传促销
①国内旅游宣传促销
加强昆明文旅新媒体矩阵传播。截至10月,“昆明文旅”宣传矩阵累计传播量达5000万次,微信累计增粉3万余人次,视频号短视频“贩卖夏天”观看量超1200万次,抖音视频“打卡海洪湿地”观看量超813万次,火把节全平台直播观看量超50万次;利用五一、十一、寒暑假等重要时间节点统筹做好昆明文旅宣传,推出了“十大避暑旅游线路”;组织举办2023“中国旅游日”昆明分会场活动、“向往的生活还是昆明”2023昆明冬季品质旅游宣传推介会(佛山、惠州),参加云南省文旅厅赴上海、广州宣传推介活动;参加第七届中国-南亚博览会、第十届中国西部文化产业博览会、2023中国国际旅游交易会等各类专业展会;通过昆明贵阳南宁与红河桂林黔南“3+3”政协跨区域协商平台、昆明与上海市普陀区对口合作平台等,不断加强与省内及国内重点旅游城市合作。
②国际间旅游宣传促销
加强“昆明国际友城旅游联盟”平台建设,2023年老挝博胶省、云南玉溪加入联盟,目前联盟拥有来自7个国家的17个会员城市。举办“大地同春·美好联盟”为主题的昆明国际友城旅游联盟会员日活动。利用世界旅游联盟、世界旅游城市联合会、亚太旅游组织等国际旅游组织平台,开展昆明旅游交流合作。组织昆明旅行社协会及相关企业赴泰国廊开府,老挝万象、万荣、琅勃拉邦考察踩线,在泰国廊开府,老挝万象进行旅游推进会,继续推动中老铁路开通跨境旅客列车。组团赴法国和西班牙与普德赋集团洽谈合作项目。
(4)重大文旅项目策划
实施“环滇池文旅发展概念性策划”和“环翠湖文旅业态概念性策划”工作,打造昆明最大的文化旅游IP—环滇池IP,实现环滇池建设成为世界级旅游度假区目标,实现环翠湖片区文旅业态提质升级,推动我市文旅融合高质量发展。
(5)市级统筹安置集中隔离场所经费补助工作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市文旅局和市财政局已按资金文件(昆财教〔2023〕105号)将市级统筹安置集中隔离场所补助经费转移支付至16个县区,但县区未全部完成此项工作,其中:五华区、官渡区、晋宁区、富民县、嵩明县5个县区,经县区文旅局与县区财政局核对未收到昆明市财政局下达的资金指标。安宁市、东川区、禄劝县3个县区已收到指标但资金尚未使用;石林县已大部分用于支付隔离场所食宿费,但仍有少部分资金未使用结存在县财政局;度假区因相关隔离人员经费已由区财政支付,该补助资金由财政统筹安排。
3.资金投入及使用情况
(1)资金投入情况
昆明市财政局共安排2023年旅游发展专项资金5,205.63万元(省级资金1,500.00万元、市级资金3,705.63万元),其中有3,115.73万元为县区转移支付。按支出项目类别分为:旅游产业基础工作1,077.44万元、旅游开发建设1,800.00万元、旅游宣传促销261.21万元、重大文旅项目策划114.65万元、市级统筹安置集中隔离场所经费补助1,615.73万元,其他支出336.60万元。
(2)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项目共使用资金2,838.03万元,结余2,367.60万元(省级资金1,486.40万元、市级资金881.21万元),资金使用率54.52%,各项目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详见下表:
项目类别 | 预算资金(万元) | 使用资金(万元) | 结余资金(万元) | 资金使用率 |
1.旅游产业基础工作 | 1,077.44 | 1,077.44 | - | 100.00% |
2.旅游开发建设 | 1,800.00 | 313.61 | 1,486.39 | 17.42% |
3.旅游宣传促销 | 261.21 | 261.21 | - | 100.00% |
4.重大文旅项目策划 | 114.65 | 114.65 | - | 100.00% |
5.市级统筹安置集中隔离场所经费补助 | 1,615.73 | 734.52 | 881.21 | 45.46% |
6.其他 | 336.60 | 336.60 | - | 100.00% |
合计 | 5,205.63 | 2,838.03 | 2,367.60 | 54.52% |
①旅游产业基础工作、旅游宣传促销和重大文旅项目策划
旅游产业基础工作、旅游宣传促销和重大文旅项目策划三项共到位资金1,453.30万元,使用1,453.30万元,各项资金使用率均为100%。
②旅游开发建设
旅游开发建设实际到位资金1,800.00万元,使用313.61万元,结余1,486.39万元,资金使用率17.42%。结余资金是晋宁区文旅局收到的2023年考古遗址公园建设补助资金1,500.00万元,使用13.61万元,结余1,486.39万元。结余原因主要是石寨山沉浸式展厅及文物展厅设计方案经专家评审后多次修改完善,并要报省、市文物部门审核;石寨山古墓群(含河泊所遗址上蒜一小北侧)保护展示利用项目最终设计方案需报国家文物局审核通过。所以方案修改及报审时间较长,项目推进缓慢,资金支付进度低。
③市级统筹安置集中隔离场所经费补助
2023年市级财政安排16个县区市级统筹安置集中隔离场所经费补助1,615.73万元,使用734.52万元,结余881.21万元,资金使用率45.46%。结余资金中有555.27万元是五华、官渡等5个县区未收到昆明市财政局下达的资金指标,有325.94万元结存在县区财政,截至评价时财政尚未拨付。在已使用资金中度假区的0.84万元因相关隔离人员经费已由度假区财政承担,该补助资金由财政统筹安排其他项目。阳宗海有15.29万元由区财政分局划拨到社会事业局,因消杀核酸等由社会事业局统筹。各县区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序号 | 县区 | 预算资金(万元) | 已使用资金(万元) | 结余资金(万元) | 其中 | 说明 | |
县区财政未收到指标 | 结存在财政 | ||||||
1 | 五华区 | 134.40 | 134.40 | 134.40 | |||
2 | 盘龙区 | 158.58 | 158.58 | - | |||
3 | 西山区 | 170.91 | 170.91 | - | |||
4 | 官渡区 | 60.93 | 60.93 | 60.93 | |||
5 | 呈贡区 | 145.88 | 145.88 | - | |||
6 | 安宁市 | 115.81 | 115.81 | 115.81 | 2024年4月安宁市财政已安排隔离酒店食宿费及青龙隔离点服务费 | ||
7 | 度假区 | 0.84 | 0.84 | - | 因相关隔离人员经费已由度假区财政承担,该补助资金由财政统筹安排其他项目 | ||
8 | 宜良县 | 95.68 | 95.68 | - | |||
9 | 晋宁区 | 210.08 | 210.08 | 210.08 | |||
10 | 富民县 | 72.80 | 72.80 | 72.80 | |||
11 | 石林县 | 140.53 | 102.18 | 38.35 | 38.35 | 资金是否能支付需要县财政统筹 | |
12 | 嵩明县 | 77.06 | 77.06 | 77.06 | |||
13 | 阳宗海 | 36.03 | 36.03 | - | 支出中有15.29万元由区财政分局划拨到社会事业局,因消杀核酸等由社会事业局统筹 | ||
14 | 东川区 | 105.25 | 105.25 | 105.25 | 财政库款不足,尚未完成支付 | ||
15 | 寻甸县 | 24.42 | 24.42 | - | |||
16 | 禄劝县 | 66.53 | 66.53 | 66.53 | 由于县级疫情防控缺口资金较大,暂未分配 | ||
合计 | 1,615.73 | 734.52 | 881.21 | 555.27 | 325.94 |
④其他支出。其他支出336.60万元,资金使用率100%。主要是财政安排支付市文旅局派驻昆明市驻机场疫情防控工作组食宿费,疫情防控集中隔离场所(酒店)实地检查工作用车租赁费及COP15第一阶段大会住宿保障费用。
(二)项目绩效目标
1.总目标
根据《昆明市“十四五”文化、旅游发展规划》及《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十四五”期间旅游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强化政策保障,扶持文旅企业复苏;拓宽宣传渠道,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创新主题活动,通过活动提升影响力,增强旅游市场活力,助力旅游市场恢复和发展,推进全市文旅产业提质增效;做好品牌推介,放大昆明旅游“金字招牌”影响力。实施景区提升工程、酒店配套工程、文旅融合工程、旅游业态创新工程、旅游市场主体倍增工程等十大工程,推动旅游高质量发展。
2.年度目标
(1)推进旅游兴市,抓住旅游复苏有利时机,实施“引客入昆”,积极发展房车露营、康养度假、体育旅游、户外运动、民宿等新产品、新业态,擦亮昆明旅游的“金字招牌”,新创建5个A级景区、2个省级旅游品牌;完成等级旅游民宿培育评定工作16家。
(2)2023年确保全市接待游客不低于2.78亿人次、旅游业总收入增长25%。
(3)加强旅游监管,以信用建设为契机,不断完善先行退货机制。持续开展涉旅企业诚信评价工作,持续实施“红黑榜”制度。采取明查暗访、日常巡查和第三方检查等方式检查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推动旅游市场规范有序发展,树立诚信安全的旅游目的地形象。
(4)加大媒体宣传力度,提升昆明城市知名度和影响力。继续开展“走出去宣传、请进来体验”宣传营销工作,提升昆明文旅形象。
(5)推动建设晋宁石寨山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完成石寨山古墓群河泊所遗址保护规划报批、石寨山古墓群保护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实施石寨山遗址公园考古工作站、石寨山古墓群科普研学展示项目建设。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市财政部门负责统筹安排项目资金预算,跟踪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会同相关部门对项目资金预算进行审核,按照绩效预算编审体系有关要求对项目申报绩效监督,及时安排项目资金。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开展绩效管理,实施绩效评价和再评价。
市文旅局负责设定年度旅游发展绩效目标,确定年度重点工作,组织编报资金预算,年度决算;负责旅游发展项目信息库的建立和维护,对旅发资金申报项目进行认定和复核。监督专项资金的项目执行和使用管理,按照绩效目标具体组织实施项目绩效评价。市场处、行业管理处等项目业务处室,会同相关项目单位,遵照《昆明市旅游发展资金管理使用办法》的要求开展工作。县区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县区项目负实施主体责任。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的目的、对象和范围
本次对2023年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以决策、过程、产出、效果为链条,从数量、质量、时效、成本、效益方面分析2023年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及工作安排是否体现了财政支出资金目标,以及项目预算资金使用效果,从而为本项政策在以后年度的实施或修订提供参考依据。
本次评价的对象为2023年旅游发展专项资金所涉及的市文旅局本级及下属2个单位,昆明市辖区内的16个县(市)区;评价范围是:旅游产业基础工作,旅游开发建设,旅游宣传促销,重大文旅项目策划,市级统筹安置集中隔离场所经费补助及市委、市政府安排的其他项目共六个方面的资金使用、项目管理、实施效果等内容。
(二)绩效评价原则、依据、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评价抽样等
1.绩效评价原则
本次绩效评价遵循科学规范、公正公开、绩效相关等基本原则。
2.绩效评价依据
本次绩效评价主要依据财政部、云南省财政厅、昆明市委市政府、昆明市财政局等下发的相关绩效评价的管理办法、实施意见等。
3.评价指标体系
项目的评价指标分为四级,包括4项一级指标,11项二级指标,21项三级指标,34项四级指标,满分100分。从项目决策(含项目立项、绩效目标、资金投入三个指标)、项目过程(含资金管理、组织实施两个指标)、项目产出(含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时效及产出成本四个指标)、项目效益(含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受益对象满意度四个指标)四个方面对项目实施绩效进行评价打分。根据评价得分情况,评价结果分为:优、良、中、差四个等级档次,具体等级档次划分详见下表:
档次 | 优 | 良 | 中 | 差 |
分值 | 得分≥90 | 80≤得分<90 | 60≤得分<80 | 得分<60 |
4.评价方法
结合本次绩效评价项目的具体情况,为确保本次绩效评价工作的真实可靠,本次绩效评价主要通过审阅资料、现场调研、实地评价、集中会审等方法进行评价。
5.评价标准
本次绩效评价主要以计划标准、历史标准以及参照相关文件规定的程序、资料、要求等作为评价标准。
6.评价抽样
根据前期了解情况,对局本级、五华区、西山区、安宁市、嵩明县、晋宁区、宜良县、禄劝县、寻甸县进行实地抽样勘察,了解项目完成进度及资金投入使用情况。本项目绩效评价涉及局机关、下属单位及县区共19个,资金总额5,205.63万元,实地抽样勘察单位及县区10个,占单位及县区总数的52.63%;实地抽样勘察项目资金合计4,415.23万元,占评价资金总额的84.82%。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绩效评价工作小组严格按照工作方案中确定的评价思路,通过研读相关文件,收集数据资料,分析整理并核实相关数据,问卷调查等方法开展评价工作,撰写绩效评价报告。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运用由评价小组设计并经单位讨论通过的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标准,通过查阅资料、数据采集、问卷调查,对2023年度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进行客观评价,项目评价综合得分84.85分,其中:决策评价得分10分(满分10分,得分率100%);过程得分19.14分(满分25分,得分率76.56%);产出得分28.71分(满分35分,得分率82.03%),效益得分27分(满分30分,得分率90%),评价等级为良(详见“附件: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度旅游发展专项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围绕年度绩效目标项目主要开展了旅游产业基础工作,旅游开发建设,旅游宣传促销,重大文旅项目策划等工作。通过项目实施推动全市旅游产业基础工作和旅游项目开发建设,促进文化旅游产业融合高质量发展。推进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加强旅游市场监管,加强旅游宣传推介工作,促进昆明文化旅游影响力的提升,实现旅游收入的增长。2023年度旅游发展专项项目目标及完成情况如下:
职能部门 | 2023年工作计划或考核内容 | 2023年实际完成情况 |
1旅游产业基础工作 | ||
市场管理处 | 1.1旅游业人员培训 2023年计划培训人数11800人 | 实际培训12400人,培训完成率105.08% |
智慧旅游处 | 1.2旅游相关网站、旅游公共服务站点的运营维护 做好市文旅局官方网站维护、昆明数字旅游管理平台运行维护,“一部手机管旅游”APP软件日常监督管理,对旅游公共服务站点进行运营维护 | 目标已完成 |
市场处、资源开发处、市旅游监察支队 | 1.3旅游市场整治工作 开展“不合理低价游”专项治理,全面开展旅游团队路检路查,旅游市场第三方明察暗访工作;旅游市场相关情况监测;网络旅游市场整治等工作 | 目标已完成 |
行业处 | 1.4旅游行业管理工作 涉旅企业诚信评价实地测评6000家;完善游客购物退货工作机制;推进行业标准化建设;对相关情况进行持续监测,引导言论的正确走向;完成等级旅游民宿培育评定工作16家;开展2023年度星级饭店评定复核工作;进行反恐防暴突发事件演练;对2023年昆明市旅游增加值核算和文化和旅游统计及国内游客花费进行调查 | 涉旅企业诚信评价计划在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6000家,截至2023年底已完成1000余家,结合项目时间要求,完成率为33.33%。其他目标已按计划完成 |
2旅游开发建设 | ||
产业处、资源开发处 | 2.1“平急两用”旅游居住设施建设 | 目标已完成 |
2.2推进晋宁石寨山考古遗址公园建设 | 绩效目标中数量指标12项,实际完成1项,正在实施3项。项目资金1500万元,2023年支付13.61万元,预算执行率0.91% | |
2.3推动旅游品牌创建 新创建5个A级景区、2个省级旅游品牌 | 完成创建A级景区3家,其中国家4A级旅游景区2家,国家3A级旅游景区1家;石林双龙创建为国家旅游特色休闲街区。目标完成率57.14% | |
3旅游宣传促销 | ||
宣传推广处 | 3.1国内宣传促销 计划开展:加大媒体宣传力度;做好昆明文旅微信公众号、微博内容更新及线上媒体宣传;做好昆明旅游暑期宣传营销工作;做好“2023中国旅游日”、“2023中国国际旅游交易会”和“南博会旅游文化展”的组织保障和宣传工作 | 目标已完成。 |
对外交流与合作处 | 3.2国外宣传促销 计划开展:加强“昆明国际友城旅游联盟”平台建设,新增2个会员城市。利用昆明国际友城旅游联盟推出主题宣传活动;发挥中老铁路作用,推动中老文旅交流 | 目标已完成。 |
4重大文旅项目策划 | ||
产业处 | 4.1开展环滇池项目策划和环翠湖项目策划,促进滇池和翠湖片区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 | 目标已完成 |
5 隔离观察场所稳定运行工作 | ||
昆明市应对疫情领导小组文旅防控组 | 5.1按照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安排部署,对16个县区给予市级统筹安置集中隔离场所经费补助 | 市级已按资金文件将隔离观察场所补助经费转移支付至16个县区,但县区未全部完成此项工作,其中5个县区未收到昆明市财政局下达的资金指标。3个县区已收到指标但资金尚未使用;石林县已大部分用于支付隔离场所食宿费,但仍有少部分资金未使用结存在县财政局。 |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二)具体绩效分析
1.决策指标分析。
决策指标从项目立项、绩效目标、资金投入3方面对项目投入进行评价打分,总分值10分,项目总分值占比10%。
根据评分标准对投入指标进行打分,投入指标应得分10分,各指标均得满分,实际得分10分。各指标实际评价情况和得分详见下表: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四级指标 | 指标分值 | 实际评价情况 | 评价得分 |
1.1项目立项 | 1.1.1立项依据充分性 | 1.1.1.1项目立项的依据充分合理性 | 1 | 项目与云南省旅游发展中长期目标匹配 | 1 |
1.1.2立项程序规范性 | 1.1.2.1立项程序规范性 | 1 | 项目符合地方政府相关发展规划和政府决策 | 1 | |
1.2绩效目标 | 1.2.1绩效目标合理性 | 1.2.1.1绩效目标合规性 | 2 | 绩效目标依据充分,与单位职责密切相关 | 2 |
1.2.2绩效指标明确性 | 1.2.2.1绩效指标明确性 | 2 | 指标明确,已细化分解 | 2 | |
1.3资金投入 | 1.3.1预算编制科学性 | 1.3.1.1预算编制科学性 | 2 | 资金额度与年度目标相适应 | 2 |
1.3.2资金分配合理性 | 1.3.2.1资金分配合理性 | 2 | 资金分配有测算依据,与补助单位或地方实际相适应 | 2 | |
小 计 | 10 | 10 |
2.过程指标分析。
过程指标从资金管理和组织实施2个方面,对资金到位、预算执行率、使用合规性、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等指标进行评价打分,总分值25分,项目总分值占比25%。
根据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实际得分19.14分,扣分项及扣分原因是:(1)县区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到位率低,市级统筹安置集中隔离场所经费补助中五华、官渡等5个县区共555.27万元未收到昆明市财政局下达的资金指标,安宁市、东川区等4个县区共325.94万元,截至评价时财政尚未拨付;(2)预算执行率低,项目安排资金 5,205.63万元,使用资金2,838.03 万元,预算执行率54.52%;(3) 局本级在支付过程中未严格按合同约定收取履约保证金;(4)对县区绩效跟踪监控力度不够,项目完成情况未达到绩效目标。各指标实际评价情况和得分详见下表: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四级指标 | 指标分值 | 实际评价情况 | 评价得分 |
2.1资金管理 | 2.1.1资金到位率 | 2.1.1.1上级资金到位率 | 2 | 100% | 2 |
2.1.1.2县区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到位率 | 2 | 24.01% | 0.48 | ||
2.1.2预算执行率 | 2.1.2.1预算执行率 | 4 | 54.52% | 2.16 | |
2.1.3资金使用合规性 | 2.1.3.1资金使用合规性 | 4 | 合规并按规定执行政府采购 | 4 | |
2.1.4财务监控有效性 | 2.1.4.1财务监控的有效性 | 3 | 局本级支出中部分合同在支付时未按合同约定收取履约保证金 | 2 | |
2.2组织实施 | 2.2.1管理制度健全性 | 2.2.1.1项目实施单位管理制度健全性 | 4 | 制定相关项目管理制度 | 4 |
2.2.2制度执行有效性 | 2.2.2.1项目实施单位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 3 | 项目实施中遵守各项规定,项目合同,验收书等资料完备 | 3 | |
2.2.2.2监管措施执行情况 | 3 | 对县区绩效跟踪监控力度不够,项目完成情况未达到要求 | 1.5 | ||
小 计 | 25 | 19.14 |
3.产出指标分析。
产出指标从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4个方面,对各项工作完成率,完成及时性等指标进行评价打分,总分值35分,项目总分值占比35%。
根据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实际得分28.71分,扣分项及扣分原因主要是:涉旅企业诚信评价、旅游品牌创建、考古遗址公园建设、市级统筹安置集中隔离场所经费补助项目2023年度完成情况未达到绩效目标。各指标实际评价情况和得分详见下表: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四级指标 | 指标分值 | 实际评价情况 | 评价得分 |
3.1产出数量 | 3.1.1项目实际完成率 | 3.1.1.1旅游业收入增长完成率 | 2 | 2023年1-10月,昆明市累计实现旅游收入3351.08亿元,同比增长39.59% | 2 |
3.1.1.2接待游客人数完成率 | 2 | 2023年1-10月,昆明市累计接待游客24714.80亿人次 | 2 | ||
3.1.1.3涉旅企业诚信评价工作完成率 | 2 | 计划在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6000家,截至2023年底已完成1000余家,结合项目时间要求,完成率为33.33% | 0.67 | ||
3.1.1.4旅游品牌创建完成率 | 2 | 创建4A级旅游景区2个,3A级旅游景区1个,石林双龙创建为国家旅游特色休闲街区,完成率57.14% | 1.14 | ||
3.1.1.5国际友城旅游联盟新增会员完成率 | 2 | 新增老挝博胶省、云南玉溪共2个 | 2 | ||
3.1.1.6旅游宣传推介完成率 | 2 | 100.00% | 2 | ||
3.1.1.7旅游人员培训完成率 | 2 | 实际共培训12400人,培训完成率105.08% | 2 | ||
3.1.1.8旅游市场整治完成率 | 2 | 100.00% | 2 | ||
3.1.1.9 2023年考古遗址公园建设完成率 | 2 | 绩效目标中数量指标12项,实际完成1项,正在实施3项,预算执行率0.91% | 0.5 | ||
3.1.1.10市级统筹安置集中隔离场所经费补助完成率 | 2 | 5个县区未收到昆明市财政局下达的资金指标,3个县区财政尚未安排资金支付,1个县区未完全支付。资金使用率45.46% | 0.9 | ||
3.2产出质量 | 3.2.1质量达标率 | 3.2.1.1项目验收达到预定标准 | 5 | 已开展验收的项目未发现不合格情况 | 5 |
3.3产出时效 | 3..3.1完成及时率 | 3.3.1.1市级资金项目完成率 | 2 | 按计划在年度内完成 | 2 |
3.3.1.2转移支付项目完成率 | 3 | 考古遗址公园建设,市级统筹安置集中隔离场所经费补助均未完成 | 1.5 | ||
3.4产出成本 | 3.4.1成本控制率 | 3.4.1.1各项目成本控制在预算内 | 5 | 100.00% | 5 |
小 计 | 35 | 28.71 |
4.效果指标分析。
效果即项目实施产生的效益,通过对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和受益对象满意度四个方面考核项目实施效果。总分值30分,项目总分值占比30%,实际得分27分。
通过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助推了涉旅企业的复工复业及旅游经济的复苏,旅游收入相比上年有序增长,提升了昆明市旅游服务水平和旅游形象,规范了旅游市场秩序,改善了旅游环境,在一定程度上提高昆明市旅游城市知名度。但目前旅游市场仍存在低价团、购物投诉情况,需要继续推进旅游市场整治。同时在旅游开发建设中要注重环境保护工作,避免对生态环境造成不利影响。各指标实际评价情况和得分详见下表: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四级指标 | 指标分值 | 实际评价情况 | 评价得分 |
4.1项目实施效益 | 4.1.1社会效益 | 4.1.1.1提升旅游形象、提高昆明旅游城市知名度 | 5 | 很大程度提升 | 5 |
4.1.1.2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改善旅游环境 | 5 | 一定程度改善 | 4 | ||
4.1.2经济效益 | 4.1.2.1项目实施对相关行业的带动效益 | 5 | 累计实现旅游收入3351.08亿元,同比增长39.59%,并带动相关产业发展 | 5 | |
4.1.3生态效益 | 4.1.3.1项目的实施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 5 | 一定程度的积极影响 | 4 | |
4.1.4可持续影响 | 4.1.4.1提升昆明旅游产业整体品质 | 5 | 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 | 4 | |
4.2满意度 | 4.2.1受益对象满意度 | 4.2.1.1项目实施的满意度 | 5 | 满意度95.08% | 5 |
小 计 | 30 | 27 |
五、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1.个别项目实施进度缓慢,预算执行率偏低
晋宁石寨山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项目2023年财政安排资金1500万元,当年使用资金13.61万元,预算执行率0.91%。绩效申报时设定了包括石寨山精品文物展厅、沉浸式考古体验馆、石寨山古墓群五次发掘区域标识、石寨山古墓群展示利用设施、河泊所遗址考古发掘用地租用、公共卫生设施等数量指标12项,截至2023年底只完成了1项,即河泊所遗址考古发掘用地租用。正在实施3项,具体是:完成精品文物展厅的设计方案编制并通过专家评审,沉浸式展厅正在进行动画内容设计。展厅已于2024年4月正式进行基础布展施工,预计2024年5月完成布展。完成了石寨山古墓群及河泊所遗址保护展示利用项目概念性设计方案编制,正在推进设计方案深化及项目施工预招标。由于本项目涉及文物保护方案需经省、市文物部门,国家文物局审核通过,所以项目推进缓慢。
2.部分县区财政库款不足,项目资金统筹管理,影响资金使用效率
市级统筹安置集中隔离场所补助经费由市财政和文旅局联合发文,但部分县区财政局未收到指标,部分虽收到指标但未及时拨付。其中五华区、官渡区、晋宁区、富民县、嵩明县5个县区共555.27万元,经县区文旅局与财政对接未收到资金指标;安宁市、东川区、禄劝县3个县区共287.59 万元财政已收到指标但资金尚未拨付到县区文旅局;石林县2023年末尚有资金38.35万元未使用,但下一步是否能支付需要县财政统筹。
3.部分项目未严格按合同收取保证金
根据市文旅局签订的服务合同,文旅局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未严格按合同约定收取保证金,具体情况见下表:
序号 | 项目 | 服务单位 | 保证金类别 | 应收保证金(元) |
1 | 旅游景区第三方评估 | 云南红土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金 | 29,800.00 |
2 | 2023年昆明文旅城市形象及旅游品牌短视频新媒体营销拍摄制作 | 云南栖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金 | 28,000.00 |
3 | 2023年昆明文旅传统媒体宣传 | 昆明日报社 | 保证金 | 22,000.00 |
4 | 昆明市重点旅游车辆旅游服务质量监管及行政执法证据采集辅助项目 | 云南奥瑞科技有限公司 | 履约保证金 | 137,980.00 |
5 | 昆明市导游人员学习平台维护项目 | 昆明市导游协会 | 履约保证金 | 13,980.00 |
6 | 旅行社服务质量提升建立旅行社行业服务质量跟踪及售后服务体系巩固提升工作项目 | 昆明市旅行社行业协会 | 履约保证金 | 20,000.00 |
7 | 2023年昆明市导游(讲解员)技能大赛项目 | 昆明市导游协会 | 履约保证金 | 8,380.00 |
8 | 文化和旅游统计及国内游客花费调查项目 | 云南研数统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履约保证金 | 7,160.00 |
9 | 旅游增加值核算项目 | 云南研数统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履约保证金 | 10,000.00 |
合计 | 277,300.00 |
(二)建议和改进措施
1.加强项目监管,合理安排资金
建议市文旅局切实落实项目所需支出,进一步细化所需资金的时间及金额,按项目进度合理安排财政资金,同时加强对各县区的业务指导和专项资金监管,跟踪掌握项目实施情况,做好项目实施进度检查。
2.加强和规范合同管理
建议认真履行经济合同,按合同约定收取各项保证金,防范合同履行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