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4-08-08 15:28 字号: [ 大 中 小 ]
根据《中共昆明市委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昆发〔2019〕60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绩〔2020〕11号)和《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市本级部门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昆财绩〔2024〕3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简称“市文旅局”)对2023年度文化事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进行绩效自评。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十四五”时期,我国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础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文化是重要内容;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文化是重要支点;顺应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历史性变化,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文化是重要因素;迎接新一轮科技革命浪潮,推动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文化是重要领域。
2.项目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
依据《昆明市“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2023年文化事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主要围绕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文化惠民演出、文艺精品创作、文艺人才队伍培训、“三馆一站”免费开放以及品牌文化系列活动组织和非遗传承补助共七大类内容开展。昆明市文旅局公共服务处、艺术处、非遗处负责项目的组织、监督和管理,昆明市文化馆、昆明市图书馆、昆明聂耳交响乐团5家下属单位及各县区文旅局、公共文化场馆、站点实际负责项目的实施。项目具体绩效目标及完成情况详见本报告“三、(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3.资金投入及使用情况
(1)资金投入情况
2023年度,文化事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安排8,608.98万元,按预算级次划分,纳入市级预算2,376.22万元,财政对下转移支付6,232.76万元。按资金性质划分,中央资金5,703万元,省级资金391.40万元,市级资金2,514.58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实际到位资金8,608.98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2)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纳入市本级预算的项目资金已100%完成支付进度;对下转移支付资金也100%下达到各县区。但主要受县区财政库款不足的影响,对下转移支付资金未完成支付2,524.37万元(中央资金2,372.54万元、省级资金85.3万元、市级资金66.53万元),资金使用率为70.68%。其中五华区、寻甸县、禄劝县、晋宁区和嵩明县不到50%。具体见下表(单位 万元):
单位 或县区 | 到位 资金 | 实际 使用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尚未支付资金 | 存放方式 | ||||
合计 | 中央 | 省级 | 市级 | 县区财政 | 项目单位 | |||
合计 | 8,608.98 | 6,084.61 | 2,524.37 | 2,372.54 | 85.30 | 66.53 | 2,473.60 | 50.77 |
下属单位 | 2,376.22 | 2,376.22 | - | - | - | - | - | - |
局机关 | 761.30 | 761.30 | ||||||
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 | 14.52 | 14.52 | ||||||
市文化馆 | 560.04 | 560.04 | ||||||
市图书馆 | 543.2 | 543.20 | ||||||
昆明聂耳交响乐团 | 478.82 | 478.82 | ||||||
市离退办 | 18.34 | 18.34 | ||||||
县区(15:32) | 6232.76 | 3708.39 | 2,524.37 | 2,372.54 | 85.30 | 66.53 | 2,473.60 | 50.77 |
五华区 | 359.68 | 114.32 | 245.36 | 234.91 | 1.88 | 8.57 | 245.36 | |
盘龙区 | 570.7 | 505.70 | 65.00 | 65.00 | - | 65.00 | ||
西山区 | 349.18 | 270.30 | 78.88 | 68.92 | 9.61 | 0.35 | 37.38 | 41.50 |
官渡区 | 403.02 | 358.84 | 44.18 | 38.02 | 6.00 | 0.16 | 44.18 | |
呈贡区 | 190.16 | 190.16 | - | - | - | |||
安宁市 | 125.02 | 122.09 | 2.93 | 2.93 | 2.93 | |||
经开区 | 79.42 | 70.95 | 8.47 | 8.31 | 0.16 | 8.47 | ||
宜良县 | 436.38 | 425.11 | 11.27 | 7.27 | 4.00 | 11.27 | ||
晋宁区 | 424.16 | 59.32 | 364.84 | 351.18 | 10.28 | 3.38 | 364.84 | |
富民县 | 188.1 | 164.98 | 23.12 | 19.03 | 1.45 | 2.64 | 23.12 | |
石林县 | 359.9 | 145.91 | 213.99 | 190.29 | 13.80 | 9.90 | 213.99 | |
嵩明县 | 436.74 | 125.59 | 311.15 | 301.73 | 1.80 | 7.62 | 311.15 | |
阳宗海 | 128 | 127.20 | 0.80 | - | - | 0.80 | - | 0.80 |
东川区 | 549.54 | 484.23 | 65.31 | 52.69 | 9.37 | 3.25 | 65.31 | |
寻甸县 | 894.76 | 227.59 | 667.17 | 654.79 | 6.91 | 5.47 | 667.17 | |
禄劝县 | 738 | 316.10 | 421.90 | 380.40 | 20.20 | 21.30 | 421.90 |
(二)项目绩效目标
1.总体目标
借助5G等科技赋能,实现公共文化服务精准滴灌、主客共享。覆盖全社会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更加完善,文化遗产传承保护体系更加健全,人民文化生活质量丰富多彩。产品创作生产体系不断完善,适应人民群众需要的文化产品更加丰富,具有全国及国际影响力的精品不断涌现。
2.年度目标
(1)根据文旅发展新态势,完成相关课题研究、出台改革意见或立法草案;整合部门2023年管理项目,根据相关政策依据有序开展工作。
(2)持续开展文化惠民工程,继续提升打造“春城文化节”“春秋十讲”等昆明品牌文化活动,组织文艺精品创作、演出。通过品牌影响力和带动作用,营造良好的群众文化活动氛围。
(3)开展群众文艺作品创作,加大人才培养力度,扶持国有院团、剧院发展,推动我市文艺繁荣创新和国有艺术院团高质量发展。
(4)持续开展数字文化馆、数字图书馆、数字文化站(室)等数字化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和站点维护。
(5)维护良好的文化市场秩序。
(三)项目组织及管理情况
(1)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昆明市文旅局按昆明市财政局绩效预算编审体系有关要求,对项目申报的绩效目标进行事前评价;昆明市财政局负责统筹安排公共文化事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预算资金。由局本级负责实施的项目,按进度下达项目资金到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对下转移支付资金,则由市级财政部门直接下达县区财政局,项目实施单位申请支付使用。市财政局、市文旅局按照市政府批复,联合对市本级及各县(市)区下达资金文件和项目绩效目标。
昆明市文旅局公共服务处、艺术处、非遗处负责对年度工作计划做出安排,确定年度总目标及具体目标,对申报项目的资金预算和绩效目标进行初步复核,再由财务处进行二次复核。按照《昆明市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昆明市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考核办法》等业务管理制度,通过下属单位和县区文旅局定期上报的业务报表及不定期实地抽查,跟踪掌握项目绩效指标的实现情况,对项目进行指导与监督,对偏离绩效目标的项目及时责令整改。
(2)制度建设情况
2023年昆明市文旅局进一步完善了内部控制制度,及时转发《云南省公共图书馆 美术馆 文化馆(站)免费开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云财教〔2023〕44号)、《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云财规〔2023〕2号)和《云南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认定与管理办法的通知》(云文旅规〔2023〕2号)等管理制度,对项目资金的规范使用和业务开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的目的、对象和范围
1.绩效评价目的
本次绩效评价的目的在于全面了解2023年度文化事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决策、管理过程是否规范,产出目标是否完成以及效益目标是否实现等方面的内容。通过分析项目产出情况和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以评价项目预算编制的合理性和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果,为市文旅局2024年度编制预算、制定项目绩效目标提供参考依据。
2.绩效评价对象和范围
本次绩效评价对象包括局本级及昆明市文化馆等5家市级单位和五华、盘龙等14个县(市、区)和经开区、阳宗海2个开发(度假)区管委会。评价范围为2023年度文化事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立项、过程、产出和效益,包括公共文化服务、文化活动组织、文艺人才队伍建设等七个方面的内容。
(二)绩效评价原则、依据、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标准及评价抽样
1.绩效评价原则
本次绩效评价遵循科学规范、公正公开、绩效相关等基本原则。
2.绩效评价依据
本次绩效评价主要依据财政部、云南省财政厅、昆明市委市政府、昆明市财政局下发的相关绩效评价的实施意见、管理办法等。
3.评价指标体系设置
2023年度文化事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设置,根据项目的支出内容,各项指标在指标体系中的重要程度,突出结果导向进行设计,包括项目决策、项目过程、项目产出和项目绩效四类指标,总分值100分。其中:决策指标占10%;过程指标占24%;产出指标占48%;效益指标占18%.每一类指标根据评价要点进行量化、细化为二级、三级和四级指标。(详见“附件 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度文化事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
根据评价得分情况,评价结果分为:优、良、中、差四个等级档次,具体等级档次划分详见下表:
档次 | 优 | 良 | 中 | 差 |
分值 | 得分≥90 | 80≤得分<90 | 60≤得分<80 | 得分<60 |
4.评价方法
本次绩效评价主要通过审阅资料、现场勘察评价、集中会审等方法,由评价小组成员对项目资料集中讨论并以事实为依据,对项目实施的总体绩效情况进行评价并得出评价结论。
5.评价标准
根据项目性质和内容,采用计划标准、历史标准和相关文件规定的程序、资料、要求等作为评价标准。
6.评价抽样
本次评价根据项目下达资金权重以及三年评价全覆盖及重点县区“回头看”的原则,对昆明市一、二、三板块的项目单位抽取了五华区、西山区、安宁市、晋宁区、嵩明县、宜良县、寻甸县、禄劝县实施现场检查,抽查县区占涉及县区总数的50%;抽查资金占转移支付资金的60.37%;对昆明市文旅局下属市级单位采取100%现场检查。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昆明市文旅局组织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小组,确定评价对象和范围,研究制定绩效评价方案。通过收集整理项目实施单位数据,实地勘察和电话访谈等评价过程,充分取得据以得出评价结论的支持依据。经汇总整理搜集的数据及勘察资料,对评价指标进行打分,撰写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运用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标准,结合资料、数据的汇总分析及现场勘查结果,对2023年度文化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支出项目绩效进行评价,评价结果为81.40分,其中:项目决策评价得分9分(满分10分,得分率90%);项目过程得分14.9分(满分24分,得分率62.08%);项目产出得分44.1分(满分48分,得分率91.88%);项目效益得分15.4分(满分18分,得分率85.56%)。评价等级为“良”(详见“附件 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度文化事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2023年文化事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设置了7大类项目内容,根据年初申报的绩效目标,量化细化为18个明细目标。根据县区上报数据及现场勘察,截至2023年12月31日,项目目标基本实现,未完成的具体指标为:(1)安宁、晋宁、石林3个县区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免开参观人数增长率未达到10%的申报目标;(2)国家、省级、市级非遗传承人应完成补助287人,实际完成233人,完成81%。五华区、安宁市、石林县和禄劝县均未完成补助人数指标;(3)盘龙区文旅局申报的昆曲(濒危剧种演出补助)50万元,实际未完成补助演出场次,补助资金未使用。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见下表:
项目分类 | 计划目标 | 实际完成 |
公共文化服务 | 新型公共文化空间建设 | 2022年全市建成公共文化空间107个,2023年全市共建设新型公共文化空间222个 |
离退休人员管理≤252人 | 已按年度目标完成离退休人员252人管理工作 | |
完成1项课题研究、出台改革意见或立法草案 | 2023年制定印发《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志愿服务管理办法》 | |
文化惠民演出 | 全市开展惠民演出场次≥1040场次 | 2023年全市开展惠民演出1370场 |
文艺精品创作 | 国有剧院、院团创作文艺精品≥8部 | 创排舞蹈诗《长联》、跨界融合音乐会《@昆明》、创作大型交响音画《聂耳与国歌》、交响曲《天地云岭》、庭院剧《我们的聂耳》、滇韵实验剧《孙髯翁》、话剧《巧渡金沙江》、昆明记忆体验话剧《讲武春秋》8部文艺精品 |
文化活动组织 | 组织参加云南省第十七届新剧目展演 | 2023年组织开展全市新剧(节)目展演活动,推出一批优秀文艺节目参加云南省第十七届新剧(节)目展演,其中有2台大型剧目,2个小节目入选 |
根据省市文化活动开展要求组织有影响力、适应时代文化宣传的大型文化活动 | 1.参与组织开展“塑形铸魂 打造铁军”第二届云南省纪检监察系统清风杯运动会;2.筹备第七届聂耳音乐周昆明分会场活动;3.组织开展《寻访碧峣•状元滇南别记》剧本游活动 | |
组织春城文化节、世界读书日、书香昆明等品牌系列活动 | 组织完成了2023年昆明市春城文化节活动启动仪式、“4•23世界读书日暨春城读书日”书香昆明全民阅读系列活动、“魅力风采•舞动春城”群众文化广场舞大赛、“花儿朵朵向太阳”春城少儿艺术节、2023年昆明“民族团结大舞台”文艺精品展演等系列活动。 | |
昆明聂耳交响乐团音乐季展演 | 截至2023年6月开展乐季音乐会13场;2023-2024年自9月份开始共23场次 | |
文艺人才队伍培训 | 国有剧院专业文化人才培养 | 2023年招收22名专业院校(戏曲表演)应届毕业生进行培养;派遣业务骨干赴广州参加培训,邀请国内外著名弦乐演奏家、管乐演奏家赴昆对乐团各重奏组、演奏员进行业务培训。 |
组织基层文化人才队伍培训 | 基层公共文化人才通过定期培训和交流学习方式培训2.7万人次。东川、禄劝、寻甸、石林、宜良、晋宁完成文化人才32人的培养、输送。 | |
“三馆一站”免费开放 | 公共图书馆免费开放时间:(州市级)≥256小时/月(县级)≥216小时/月 | 14个县区公共图书馆免开时间均达到计划目标 |
公共文化馆免费开放时间(州市级)≥196小时/月(县级)168小时/月 | 15个涉及公共文化馆县区免开时间100%达标 | |
公共美术馆免费开放≥192小时/月 | 2023年寻甸县美术馆举办展览5个,展出作品幅(件),接待参观团体50个,参观观众7万余人,免开时间达到目标 | |
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免开参观人数增长率大于10% | 经统计,安宁(5.4%)、晋宁(7%)、石林(5%) 3个县区免开参观人数增长率未达到10% | |
非遗传承 | 非遗传承人补助(287人)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实际完成国家、省级、市级非遗传承人256人补助,完成89% |
昆曲(濒危剧种演出补助) | 2023年演出部分场次,补助资金50万元预计2024年4月支付 |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分析
决策指标从项目立项、绩效目标、资金投入3方面对项目投入进行评价打分,总分值10分,项目总分值占比10%。
根据评分标准对投入指标进行打分,投入指标实际得分9分。扣分原因是:①五华区、西山区、经开区存在项目资金2023年度未使用,计划2024年度使用的情况,预算编制科学性扣0.5分;②盘龙区昆曲剧种濒危补助分配50万元,但2023年度未完成申请补助的演出场次,2024年还在完成中,资金分配与项目进度不相适应,资金分配合理性扣0.5分。各指标实际评价情况和得分详见下表: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四级指标 | 指标分值 | 实际评价情况 | 评价得分 |
1.1项目立项 | 1.1.1立项依据充分性 | 1.1.1.1项目立项的依据充分合理性 | 1 | 项目符合市政府相关发展规划和政府决策 | 1 |
1.1.2立项程序规范性 | 1.1.2.1立项程序规范性 | 1 | 项目的申请、批复过程符合相关要求 | 1 | |
1.2绩效目标 | 1.2.1绩效目标合理性 | 1.2.1.1绩效目标的设定 | 1 | 项目实施前已经设定绩效目标 | 1 |
1.2.1.2绩效目标合规性 | 1 | 绩效目标符合客观实际,符合正常的业绩水平,能完整地反应预期产出和效果 | 1 | ||
1.2.2绩效指标明确性 | 1.2.2.1项目目标是否细化分解 | 1 | 绩效目标细化分解清晰、可衡量的绩效指标 | 1 | |
1.2.2.2项目目标是否量化 | 1 | 项目目标量化 | 1 | ||
1.3资金投入 | 1.3.1预算编制科学性 | 1.3.1.1预算编制科学性 | 2 | 五华区、西山区、经开区存在项目资金在2023年度未使用,计划在2024年度使用的情况,预算编制不够科学 | 1.5 |
1.3.2资金分配合理性 | 1.3.2.1资金分配合理性 | 2 | 盘龙区昆曲剧种濒危补助分配50万元,但2023年度未完成申请补助的演出场次,2024年还在完成中,资金分配与项目进度不相适应 | 1.5 | |
小计 | 10 | 9 |
(二)项目过程情况分析
过程指标从资金管理和组织实施2个方面,对资金的配置、使用,对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等指标进行评价打分,总分值24分,项目总分值占比24%。
根据评分标准实际得分14.9分,扣分项及扣分原因是:①2023年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包,富民县未配套,其余县区已根据财政情况安排资金,但多数县区未按标准配套到位(满分3分,扣1分)。②项目资金最终在基层实施单位的预算执行率为70.68%(满分3分,扣0.9分)。③安宁市文旅局使用项目资金支付单位的法律顾问费4.5万元;报销党性引领作风革命专题培训班培训费2,420元。项目资金未能专款专用(满分3分,扣3分)。各指标实际评价情况和得分详见下表: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四级指标 | 指标分值 | 实际评价情况 | 评价打分 | ||
2.1资金管理 | 2.1.1资金到位率 | 2.1.1.1项目资金到位率 | 3 | 中央、省级资金100%到位 | 2 | ||
2.1.2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包县区配套政策执行 | 2.1.1.2县区政府配套资金是否到位 | 3 | 2023年昆明市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资金包,由县区配套部分,富民县未配套 | 2 | |||
2.1.3预算执行率 | 2.1.2.1预算执行率 | 3 | 项目预算执行率为70.68% | 2.1 | |||
2.1.4资金使用合规性 | 2.1.3.1资金使用合规性 | 3 | 安宁市文旅局使用项目资金支付法律顾问费4.5万元;报销党性引领作风革命专题培训班培训费2420元。 | 0 | |||
2.2组织实施 | 2.2.1管理制度健全性 | 2.2.1.1项目管理制度健全性 | 2 | 项目管理制度基本健全 | 1.8 | ||
2.2.2制度执行有效性 | 2.2.2.1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有效性 | 2 | 项目资金未做到专款专用,财务管理制度未得到有效执行 | 0 | |||
2.2.2.2业务管理制度执行有效性 | 2 | 县街文化站未按照公示时间开放;晋宁昆阳街道文化站与其他部门合并办公;安宁县街文化站活动室有其他部门工作人员用于临时办公。 | 1 | ||||
2.2.3项目质量可控性 | 2.2.3.1组织机构对质量的保证性 | 2 | 根据工作任务调整,局领导班子分工做了相应调整,各个基层文化站也制定了文化管理员职责 | 2 | |||
2.2.3.2相关程序的执行对质量的保证性 | 2 | 涉及招投标、政府采购的内容,已按规定执行 | 2 | ||||
2.2.3.3监督检查责任落实情况 | 2 | 基层公共文化实行年度考核,根据考核结果下达30%考核资金,体现奖优惩劣 | 2 | ||||
小计 | 24 | 14.9 |
(三)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产出指标从项目完成数量、质量、时效和成本4个方面,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评价打分,总分值48分,项目总分值占比48%。
根据评分标准实际得分44.1分。产出成本控制在预算内,得满分1分;产出数量、质量和时效均存在扣分,扣分项及扣分原因是:①文化市场监察支队落实案件办结35件,未达到申报目标45件(满分2分,扣0.5分)。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国家、省级、市级非遗传承人278人,实际补助233人完成81%(满分1分,扣 0.2分);昆曲(濒危剧种演出补助)2023年未能完成(满分1分,扣0.5分)。③抽查发现安宁县街文化站存在未按时开放(满分2分,扣0.5分)。④安宁、晋宁、石林、嵩明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免开人数增长率未达到10%的申报目标(满分2分,扣1分)。⑤公共文化场馆整洁、有序指标,安宁县街、温泉街道文化站和寻甸仁德街道文化站的活动室、健身室灰尘堆积,卫生差(满分3分,扣1分)。⑥基层文化站点利用率指标 ,黑林铺接道文化站地点设在居民小区内;晋宁昆阳街道文化站设在办公大楼内且活动地点分散;团结街道办文化站、安宁温泉街道文化站利用率不高(满分3分,扣1分)。⑦项目时效性指标,非遗传承人补助和昆曲演出补助未在2023年内完成(满分1分,扣0.2分)。各指标实际评价情况和得分详见下表: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四级指标 | 指标分值 | 实际评价情况 | 评价打分 |
3.1产出数量 | 3.1.1公共文化服务 | 3.1.1.1持续建设新型公共文化空间 | 2 | 2022年全市建成公共文化空间107个,2023年全市共建设新型公共文化空间222个 | 2 |
3.1.1.2离退休人员管理≤252人 | 1 | 已按年度目标完成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 1 | ||
3.1.1.3完成1项课题研究、出台改革意见或立法草案 | 2 | 2023年制定印发《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志愿服务管理办法》 | 2 | ||
3.1.2文化惠民演出 | 3.1.2.1全市开展惠民演出场次≥1040场次 | 3 | 2023年全市开展惠民演出1370场 | 3 | |
3.1.3文艺精品创作 | 3.1.3.1国有剧院、院团创作文艺精品≥8部 | 3 | 创排舞蹈诗《长联》、大型交响音画《聂耳与国歌》、交响曲《天地云岭》、庭院剧《我们的聂耳》、滇韵实验剧《孙髯翁》、话剧《巧渡金沙江》、昆明记忆体验话剧《讲武春秋》8部文艺精品 | 3 | |
3.1.4文化活动 | 3.1.4.1组织参加文艺赛事 | 1 | 推出一批优秀文艺节目参加云南省第十七届新剧(节)目展演,其中有2台大型剧目,2个小节目入选 | 1 | |
3.1.4.2开展大型文化活动≥3场次 | 1 | 1.参与组织开展“塑形铸魂 打造铁军”第二届云南省纪检监察系统清风杯运动会;2.筹备第七届聂耳音乐周昆明分会场活动;3.组织开展《寻访碧峣•状元滇南别记》剧本游活动 | 1 | ||
3.1.4文化活动 | 3.1.4.3组织春城文化节系列活动 | 2 | 组织完成了2023年昆明市春城文化节活动启动仪式、“4•23世界读书日暨春城读书日”书香昆明全民阅读系列活动、“魅力风采•舞动春城”群众文化广场舞大赛、“花儿朵朵向太阳”春城少儿艺术节、2023年昆明“民族团结大舞台”文艺精品展演等系列活动 | 2 | |
3.1.4.4音乐季展演 | 2 | 截至2023年6月开展乐季音乐会13场;2023-2024年自9月份开始共23场次 | 2 | ||
3.1.5文艺人才队伍培训 | 3.1.6.1专业人才培训 | 1 | 2023年招收22名专业院校(戏曲表演)应届毕业生进行培养;派遣业务骨干赴广州参加培训,邀请国内外著名弦乐演奏家、管乐演奏家赴昆对乐团各重奏组、演奏员进行业务培训。 | 1 | |
3.1.6.2文化和旅游队伍培训人次 | 1 | 基层公共文化人才通过定期培训和交流学习方式培训2.7万人次。东川、禄劝、寻甸、石林、宜良、晋宁完成文化人才32人培养、输送 | 1 | ||
3.1.6公共文话场馆免费开放 | 3.1.7.1场馆日常维护、管理 | 1 | 使用免开资金进行了场馆保洁、安保和设施的日常维护 | 2 | |
3.1.7.2文化馆(站)正常开展公益性文化活动 | 2 | 正常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 | 2 | ||
3.1.7.3公共图书馆按年初计划完成图书及非书资源采购任务 | 1 | 市图书馆已按申报的采购目标完成图书和非书资源采购 | 1 | ||
3.1.7.4公共图书馆组织开展全面阅读推广活动 | 2 | 开展全民阅读推广活动220场,惠及群众30余万人次,其中线上阅读推广活动142场次,线下阅读推广活动58场次 | 2 | ||
3.1.7文化市场治理 | 3.1.8.1全年办结的文化市场案件≥45件 | 2 | 文化市场监察支队落实案件办结35件 | 1.5 | |
3.1.8非遗传承补助 | 3.1.9.1按标准完成非遗传承人补助 | 1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完成国家、省级、市级非遗传承人233人补助,应补助287人,完成81% | 0.8 | |
3.1.9.2昆曲(濒危剧种演出补助) | 1 | 2023年未完成当年演出场次,2024年继续开展,补助资金2023年未使用 | 0.5 | ||
3.2产出质量 | 3.2.1文化基础设施建设验收合格率% | 3.2.2.1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验收合格率 | 1 | 新建的新型文化空间100%验收合格 | 1 |
3.2.2.2公共文化基础设施、设备正常使用率 | 1 | 新建、改建文化基础设施验收合格 | 1 | ||
3.2.2文化队伍建设优良率% | 3.2.3.1专业人才优良率 | 2 | 专业人才培训优良达到95% | 2 | |
3.2.3.2基层文化人才优良率 | 2 | 基层文化人才培训考核优良达到90% | 2 | ||
3.2.3文化场馆免费开放运行达标率% | 3.2.4.1按时、足时开放 | 2 | 安宁县街文化站存在未按时开放 | 1.5 | |
3.2.4.2图书结构合理、质量达标 | 1 | 图书质量合格率达95%以上(含95%)得满分,达90%得0.5分, | 1 | ||
3.2.4.3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入馆人数增长率>10% | 2 | 安宁、晋宁、石林、嵩明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免开人数增长率未达到10%的申报目标 | 1 | ||
3.2.4.4公共文化场馆整洁、有序 | 3 | 实地抽查中发现:安宁县街、温泉街道文化站和寻甸仁德街道文化站的活动室、健身室灰尘堆积,卫生差。 | 2 | ||
3.2.4.5基层文化站点利用率 | 3 | 实地勘察发现,黑林铺接道文化站地点设在小区内、晋宁昆阳街道文化站设在办公大楼内且活动地点分散。团结街道办文化站、安宁温泉街道文化站利用率不高 | 2 | ||
3.3产出时效 | 3.3.1完成时效性% | 3.4.1.1项目在年度内完成 | 1 | 非遗传承人补助、昆曲演出补助未在2023年内完成目标 | 0.8 |
3.4产出成本 | 3.4.1成本控制率% | 3.3.1.1各项目成本控制在预算(合同)成本内 | 1 | 成本控制在预算内 | 1 |
小计 | 48 | 44.1 |
(四)项目效益情况分析
效益指标从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和受益对象满意度3个方面,对项目实施绩效进行评价打分,总分值18分,项目总分值占18%。项目选取社会公众为调查对象,围绕基层文化活动宣传、组织、服务和效果等方面进行问卷调查,发放调查问卷100份,收回100份。通过问卷调查统计,社会公众满意度为95.3%。各指标实际评价情况和得分详见下表: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四级指标 | 指标分值 | 实际评价情况 | 评价打分 |
4.1项目绩效 | 4.1.1社会效益 | 4.1.1.1提升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能力 | 2 | 逐年投入,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水平逐年上升 | 1.5 |
4.1.1.2.丰富群众文化生活 | 2 | 群众文化活动参加人次持续增长 | 1.6 | ||
4.1.1.3.提高国有剧院市场竞争力 | 2 | 国有剧院保持一定竞争力 | 1.5 | ||
4.1.1.4.打造良好文化市场秩序 | 2 | 取得良好效果 | 1.8 | ||
4.1.2可持续影响 | 4.1.2.1.弘扬中华文化 | 2 | 文化交流、演出促进中华文化弘扬 | 1.8 | |
4.1.2.2提高全民阅读率 | 2 | 全面阅读率逐年提升 | 1.5 | ||
4.2满意度 | 4.1.3满意度 | 4.1.3.1受益对象满意度 | 6 | 综合满意度98.3% | 5.7 |
小计 | 18 | 15.4 |
五、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县区财政库款不足,对下转移项目资金未能及时支付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对下转移支付资金6,232.76万元实际使用3,708.39万元,资金使用率仅为59.50%。寻甸县、禄劝县、嵩明县、晋宁区、五华区和石林县对下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率不足50%。
2.基层文化人才满足不了基层文化活动需要
通过实地走访,目前基层文化站点开展群众文化活动的主要困难时文化专业人才欠缺,尤其当今社会信息技术深入到各方面,新形势下基层文化站点的文化活动开展,对具备一定现代信息技术的文化人才尤其欠缺。
3.部分基层文化站点利用率不高、卫生状况差
少数基层文化站设置在住户小区、办公大楼内,让公共文化站成为少部分人使用,如:五华区黑林铺街道文化站、晋宁昆阳街道文化站。少数基层文化站闲置时间多,环境卫生差。如:安宁温泉街道文化站、寻甸县仁德街道文化站。
4.个别县区项目资金未做到专款专用
安宁市文化旅游局使用2023年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支付法律顾问费45,000元;报销党性引领作风革命专题培训班培训费2,420元。
六、建议
1.加强对下转移资金的监督,保障项目资金及时支付,保证专款专用。
2.结合时代进步,多方面多技能培养基层文化人才队伍。
3.合理分配基层站点资源,加大考核检查力度,充分发挥文化阵地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