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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30100550140593J-202212-406268 主题分类: 2022年
发布机构:  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 发布日期: 2022-12-29 11:06
名 称: 关于政协昆明市十四届一次会议第141320号提案答复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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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昆明市十四届一次会议第141320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2-12-29 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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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革市委会: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活化利用”历史文化遗产,高质量创建“历史文化名城”的建议》(第141320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随着我市分类开展普查,以专项规划为指导,按计划重点推进“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工作”,推进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文物等工作的开展,已初步形成名城资源保护支撑体系,并建立了昆明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地理信息系统。目前,昆明市已划定历史文化街区3个(五华区文明街、五华区南强街、晋宁区晋城上下西街)、公布省级历史文化名镇1个(东川区汤丹镇)、省级历史文化名村1个(东川区铜都镇箐口村)和市级历史村镇2个(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大渔片区海晏村、呈贡区乌龙村),20个国家级传统村落,以及公布87处历史建筑(其中47处因保护状况较好已升级为文物);昆明市文物保护单位总量由2012年的474项,增长到667项,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7项、省级73项、市级153项、县(市)区级414项,文物类型涵盖了古代文化遗存、近现代文化遗存、民族文化遗存、墓葬、石刻等多个类别,能够清晰的反映昆明历史文化的发展历程;共有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684项,代表性传承人648人,其中,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7项、代表性传承人7人,省级项目55项、代表性传承人80人,市级项目247项、代表性传承人112人,县(市)区级项目375项、代表性传承人421人,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涵盖了传统文学、音乐、舞蹈、戏曲、美术、手工技艺、医药、节庆、体育等各个类别。此外,昆明市还有注册备案博物馆、纪念馆39个,其中国有文物类博物馆12个,国有行业类博物馆15个,非国有博物馆12个。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历史文化街区

  我市现有省政府核定公布的历史文化街区两处:文明街、南强街历史文化街区。两处街区均已开展修缮保护,并活化利用。其中,文明街历史文化街区(昆明老街)坚持保护与利用相结合,以打造老昆明城市记忆旅游目的地和创建国家4A级旅游景区为目标,重点做好街区修缮与餐饮、文化、旅游、文创和非遗老字号等相关产业的有机融合,先后完成了聂耳故居、马家大院、福春恒商号旧址、傅氏宅院、同庆丰、福林堂、酒杯楼等文保单位和挂牌保护建筑的修缮工作,完成了对文庙直街、文明街、景星街、甬道街四条道路的修缮工作,鼓励在光华街、景星街、文明街、文庙直街等路段植入小型民宿、小型特色商业等功能,形成临街以商业为主、内部以居住功能为主兼有少量特色商业风貌街巷,有序活化利用。南强街历史文化街区以打造城市休闲生活步行街区为目标,对现有传统风貌建筑逐步改进恢复其历史风貌,通过集中一批具有文化特色的零售购物、休闲餐饮、文化消费等商户实现活化利用,南强街历史文化街区以“南强街巷,昆明玩场”的崭新形象亮相以来,现已形成昆明城市中心独具文化气质、文化特色的文化休闲场所。

  (二)历史建筑

  2018年,我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修订过程中,积极借鉴先进城市经验,将历史建筑实施分级保护首次在《昆明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2019)》中进行明确,并结合昆明市第五批历史建筑申报,探索历史建筑进行分级保护策略,其中一类历史建筑临街立面及其他建筑立面、主体结构形式、有价值的平面布局、特色材料装饰和部位、以及历史环境要素的保护可参照文物进行。二类历史建筑保护图则确定的主要立面及体现历史风貌特色的部位、材料、构造、装饰等核心价值要素不得改变,其他部位可根据保护和利用的要求适当改变,但不得损害核心价值要素。在活化利用方面,未来有可能升级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应按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修缮方法,并进行合理利用。多数传统民居、近现代历史建筑可通过修缮外观、内部改造等方式适应新的功能需要,有序活化利用。沿街立面有历史文化价值的建筑,重点保护建筑立面,建筑内部可以翻修改造。

  (三)文物、博物馆工作情况

  科学推动了文物资源与旅游业、文化产业、公益事业的有机结合,大力扶持以保护、展示不可移动文物为主体的公园、景区景点发展。积极利用国有不可移动文物建设文物保护管理所、博物馆、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等公益性文化项目,全市不可移动文物利用率达到69.2%。积极推进云南陆军讲武堂、西南联大旧址等红色旅游经典景区等重大文物保护利用项目建设,积极打造历史文化品牌项目。在科学评估文物承载能力基础上,充分利用各类文物保护单位打造以文物保护单位为核心内容的旅游景区、景点,扶持翠湖·讲武堂成功创建国家4 级旅游景区,并推出参观旅游线路4条。扶持社会力量利用文物资源,开展文化创意产品和文化休闲项目,重点打造了云南陆军讲武堂系列文创产品,并结合西南联大、聂耳墓、徐霞客杨升庵等文物资源开展文创产品的策划开发。我市先后实施了市博物馆数字化保护项目、讲武堂数字化保护项目、安宁市博物馆数字化保护项目,正在编制五华区博物总馆数字化保护项目、官渡区博物馆数字化保护项目方案,实施了昆明翠湖片区博物馆群落融合展示项目等“互联网+中华文明”示范项目,进一步推动了文物展示利用方式的融合创新,扩大了展示宣传的范围和途径。

  (四)红色文化遗产保护利用

  红军长征于1935年、1936年两次经过昆明,于昆明抢渡金沙江,实现战略性转移,昆明是长征历程中的重要节点,并被留下大量珍贵遗存和历史记载。为丰富昆明近代历史文化遗产,增强民族文化内涵,提升对中华文明和民族精神的认同感,按照2020年1月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昆明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14-2020)》修编工作的批复要求,我市启动了《昆明历史文化保护规划(2014-2020)》修编工作。规划提出重点打造红军长征文化线路,积极纳入国家革命文化保护体系,强化红色文化基因传承,打造昆明红色文化品牌。通过对重要革命文物集中的区域打造革命文物展示馆、沿线相关村镇打造红色旅游特色村镇、结合重要历史事件打造红色主题旅游文化节、建设爱国教育主题纪念馆等方式形成全程贯通的红色旅游线路,活化利用革命红色遗产,塑造红色旅游品牌。

  (五)生态文化方面

  我市在“十四五”规划中提出“文化+农业+生态”发展模式,重点发展以温泉瑜伽、针灸、理疗、矿泉浴、日光浴等为特色的温泉康养文化创意产业,打造地域特色突出的花卉、茶业、咖啡等领域,通过生态赋能文化创意产业,通过文化提升生态保护的内涵,从而实现生态文化保护利用的良性循环。

  (六)非遗传承的活化利用

  持续推动民族民间传统文化资源与旅游产业的结合,注重发挥传统音乐、舞蹈、戏剧、曲艺、体育等类别项目在社区文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做好各民族传统节庆活动的组织,丰富群众文化生活。鼓励支持民族传统文化生态保护区的旅游开发和利用,开展传统工艺类非遗项目的旅游体验活动,加强对传统歌、舞、乐、戏曲等非遗项目的挖掘整理,依托民族民间歌舞乐展演、民族赛装文化节等展演平台,推动传统表演类项目项目进景区景点展示展演。

  三、下步工作措施

  下一步,我市将切实做好历史文化传承展示示范点建设工作,大力实施“文化+”发展战略,不断拓展文创产业发展空间,支持和鼓励文化创意设计、文旅融合等项目建设,为全市历史文化名城建设提供更加丰富的文创产品供给。

  最后,非常感谢您对昆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8月26日

    (联系人及电话:赵猛,0871-653329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