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 whhlyj.km.gov.cn

长者模式 无障碍浏览

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530100550140593J-202212-405787 主题分类: 2022年
发布机构:  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 发布日期: 2022-12-26 15:56
名 称: 关于政协昆明市第十四届第一次会议第141111号提案答复的函
文号: 关键字:

关于政协昆明市第十四届第一次会议第141111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2-12-26 15:56
字号:[ ]

解玉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旅游秩序治理规范的同时有序开放旅游购物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解委员指出昆明市作为云南的省会城市,也是云南旅游业规模最大的城市、旅游组团社最集中的城市和旅游购物基础最好的城市,有必要在加大有效治理的基础上,逐渐开放旅游购物,并可以石林为试点。石林旅游一直在旅游业内都是龙头标杆,为保护生态环境很多产业都不能落地,导致观光旅游产业成了一枝独秀经济。特别在经过2年疫情的影响后,旅游业也发生了极大变化,游客不仅需要观光,更多期望体验综合消费。在一时不能匹配的情况下,可先抓住这个增加综合收益的机会。成熟一家,开放一家,让昆明“吃、住、行、游、购、娱”这条旅游链条环环相扣,有序发展。现就如何加强旅游秩序治理规范的同时有序开放旅游购物的建议答复如下:

  为进一步简政放权、放管有序、疏堵结合,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市场主体内生动力,推进市场主体倍增计划落实,破解市场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尽快恢复文化和旅游市场信心,根据国家《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旅游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办法》《云南省2022年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要点》《关于文旅行业的纾困帮扶措施》《关于精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加快旅游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等系列文件精神,针对当前全省文化和旅游市场受新冠肺炎疫情冲击,损失较重,亟待恢复发展的实际,现就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文旅市场主体活力。2022年4月19日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文旅市场主体活力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也对提升旅游服务质量、规范旅游购物提出了具体指导意见。               

  一、搭建营销平台,推进品牌建设

  (一)培育云南省旅行社团队游服务品牌。支持行业协会以标准化为基础,建立完善旅行社团队游品牌建设、培育和评价体系,搭建全省统一的旅行社团队游品牌产品认证平台,开展旅行社及产品线路“双认证”工作,统一商标标识,建立健全品牌认证、服务规范、准入和退出机制,树立云南省旅行社团队游服务新标杆,促进我省文化旅游业高质量发展。

  (二)构建旅行社线上线下精准营销宣传体系。利用展会、营销活动等方式,联动OTA平台、新媒体平台、旅游达人以及全国优质组团社等线上线下优质资源,设立旅行社团队游品牌产品专区,构建线上线下精准营销体系,加大我省旅行社团队游品牌产品的宣传推广力度,建立“云南优质旅行社服务品牌”走出去机制,树立云南旅游新品牌和新形象。

  (三)扶优扶强旅行社品牌产品。通过评选等政策措施,引导和推动市场主体把打造服务品牌作为企业发展的中心工作。积极协调重点旅游景区、旅游汽车、旅游住宿、涉旅餐饮等旅游要素企业,对具有优质品牌服务标识的旅行社和产品,在优先办理、价格优惠、增值服务等方面开通绿色通道,增强产品市场竞争力。

  二、推进平台应用,提升服务质量

  (一)鼓励和支持旅游企业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大力推广应用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创新旅游服务质量管理模式,完善消费后评价体系。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旅游企业建立“首席质量官”“标杆服务员”制度。支持和引导旅游企业公开旅游服务质量信息,发布旅游服务质量承诺,加快建立优质旅游服务承诺标识和管理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二)推进平台应用的广度和深度。推进全省所有旅游市场日常检查、案件办理、信息报送等通过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实施,探索建立区域、业态、企业等旅游服务质量监测机制,推进监测结果应用。

  (三)建立完善诚信服务机制。培养一批优秀旅行社、导游(讲解员)等先进企业和个人,加强对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的宣传推广,树立我省文化和旅游行业优质服务形象;认真落实“黑名单”制度,将具有违法失信行为的旅游市场主体、从业人员列入重点关注名单,实施惩戒,研究建立保护市场主体权益的信用修复机制,建立完善协同联动机制,加强信用修复信息共享,提高信用修复效率;支持和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旅游行业信用建设,积极运用全国旅游市场信用管理系统,加强信用信息归集公示和共享,建立完善旅游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信用档案。

  三、规范旅游购物,满足消费需求

  (一)积极倡导“旅游购物放心购”试点。各州(市)要不断完善旅游标准体系,重点以设施场地、服务质量、价格自律等方面的标准体系建设为抓手,联合市场监管、公安、商务、税务、住建、消防等相关部门,严格依据各自法定职责共同做好监管工作。充分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进一步建立健全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在重点旅游目的地城市开展由政府部门、协会、经营管理主体三方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旅游购物放心购”试点工作。

  (二)积极打造“乐购好礼”体验馆和平价超市。各州市要积极开发“金木土石布”等体现当地特色的系列旅游商品,鼓励“老字号”“老品牌”、特色旅游商品和农特名品经营户进入“旅游购物放心购”试点区域。引导行业协会探索建立贵重旅游商品第三方价格评估机制,根据商业通行准则、商品质量、制作工艺等市场指标预判或者制定行业相关的区间价格,确保商品质价相符,推动“乐购云南”计划实施。     

  (三)积极构建“旅游购物放心购”营销服务体系。构建全省联动的线上营销服务的旅游购物消费大数据平台,建立行业“一货一码”可追溯系统和监测评价体系,积极推广“货品可追溯评价”二维码,加强旅游商品数据归集和共享。积极引入餐饮、物流、城市交通、机车票等服务项目,形成“管理有序、多元发展、多方共赢”的线上线下一体化营销体系和服务体系。

  (四)积极完善“30天无理由退货”机制。实施《云南省游客购物退货监理中心退货服务工作指南(试行)》和《云南省游客退货中心服务点退货服务工作指南(试行)》,强化退货监理中心职能建设和退货服务点“四统一”标准化建设,提高退货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水平;积极开展退货服务业务培训,完善专业化回访机制,不断提升退货服务质量;逐步推行退货承诺制,提升经营者诚信经营水平,营造放心消费环境;优化完善“一部手机游云南”退货功能,使操作更便捷、游客使用无门槛;依托全省旅游市场综合监管考核评价、文化和旅游领域综合考核,出台退货工作奖惩措施,压实主体责任。通过提供方便、快捷、透明退货服务,维护游客合法权益,营造诚信旅游环境。

  昆明市一按照要求,牢固树立“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切实把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文旅市场主体活力工作纳入本部门重要工作日程,以“项目工作法、一线工作法、典型引路法”的工作思路,按照“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的工作要求,加强协同配合,强化措施落地,确保各项工作有序高效推进。要全面开展营商环境和涉企政策的宣传解读,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常态化组织优化营商环境主题宣传活动,总结提炼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典型经验,集中展示优化营商环境改革成果,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感谢您对旅游秩序治理规范有序开放旅游购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5月23日

(联系人及电话:子永平,0871-63960811)